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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增设30多处便民摊点群 严管重罚露天烧烤

2017-04-14 07:48:12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全市确定80条示范路和80条达标路

昨天,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城市市容秩序,提升城市形象,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市容秩序占路经营和露天烧烤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增设30处以上便民摊点群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坚持“服务为先、源头治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疏堵结合、严管重罚”的工作原则,开展“便民摊点群建设、示范路和达标路创建、露天烧烤集中整治”三项工作,着力营造“洁、序、净、美”宜居幸福的生活环境。

期间,首先结合区域发展和市民需求,编制《城市便民摊点群区域规划》。采取规划引导、市场运作等方式,按照《青岛市城市便民摊点群设置导则》要求,合理设置、有序管理城市便民摊点群,进一步规范市容秩序,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在去年设置烧烤规范疏导区33处、便民摊点群67处的基础上,2017年计划组织六区增设10处以上、四市增设20处以上便民摊点群(或集贸市场),初步构建起全市布局合理、服务便捷、管理规范、秩序优良的便民摊点服务体系。同时,大力整治各类交易市场周边秩序,对擅自超时、超范围经营,严重冒市以及周边占路摊贩聚集的,按照“一场一策”的原则,分别予以整治规范或清理取缔。对现阶段仍需保留的占路市场,要予以规范,施划经营区域范围,完善管理标准,配齐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全时段确保交易市场规范有序管理。

创建示范路和达标路

组织开展市容秩序无占路经营和露天烧烤问题示范路、达标路“双路”创建活动,修订出台“示范路”和“达标路”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其中,“示范路”全长不少于800米;沿街单位、商业店铺一般不少于80家;“达标路”全长不少于500米;沿街单位、商业店铺一般不少于50家,在不影响城市市容、不妨碍市民正常通行、不影响正常生活前提下,每日8时至18时时段以外,可允许有少量划定区域、规范管理、错时服务的便民摊点。各区分别确定辖区10条“示范路”和10条“达标路”,各市分别确定辖区5条“示范路”和5条“达标路”。创建期间,各区市将加大对跨门经营、游商浮贩、市场周边冒市、乱贴乱画小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整治规范力度,对屡治不改的要坚决清理取缔,适时处罚一批管理“钉子户”,有效打击嚣张气焰,震慑违法行为。

严管重罚治理露天烧烤

疏堵结合、严管重罚治理露天烧烤。继续组织各区市结合辖区实际,合理规划设置烧烤集中规范疏导区或潮汐式烧烤规范街,明确经营区域、时间和管理要求,集中有序规范管理,倡导使用环保炉具,保障市民合理需求,全力解决扰民突出问题。与此同时,督促各区市理顺烧烤治理部门职能,建立由各区市分管领导牵头,定期会议、随时调度、即时行动的露天烧烤治理指挥部,完善部门联管、队伍联动、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组织各级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巡查,采取延时执法、错时执法、定岗固守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露天烧烤经营行为的执法管控力度,适时组织“护航中高考”等集中整治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扰民问题集中力量“砸锤子”、“拔钉子”、“去瘤子”,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巩固治理工作成果。

从九方面开展综合整治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已经确定80条示范路和80条达标路,即日起将全面启动包括门前五包、占路经营、乱贴乱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养犬管理、违法建设、占掘道路(建筑工地)、占路亭体、占绿毁绿等9个方面内容的综合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内容将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据介绍,市城市管理局已印发《致沿街固定门店经营业户的一封信》和《致烧烤经营业户的一封信》,明确告知占路经营、露天烧烤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希望广大经营业户理解配合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高依法经营的自律性和维护城市环境的自觉性,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张译心 通讯员 周欣王振宙

致烧烤经营业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经营业户:

您们好!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事关一个城市的宜居水平和广大市民的福祉,是城市品质、形象、美誉的重要支撑。为了维护市容环境秩序,防治大气污染,保障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三十六条、三十九条等法律法规,从即日起,我市将对烧烤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对非法占用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告知:

一、从事烧烤经营的门店,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环保行政审批许可手续、从业人员健康证以及其他烧烤经营相关手续,严禁无证照经营行为。

二、任何经营业户不得露天烧烤,烧烤炉具应固定安装在室内,并安装消烟除尘设施,保证油烟排放达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本着便民利民不扰民的原则,在不影响通行秩序和消防安全,不占用、占压公共绿地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前提下,经有关单位允许,可在经营门店前设置“潮汐式”就餐区,但必须符合卫生保洁、经营时间等管理要求,切实做到不超范围、不超时、不扰民。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撤销就餐区。

四、各烧烤经营门店,要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包卫生环境、包园林绿化、包公共秩序、包立面整洁、包城管信息报送),严格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持店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严禁随意倾倒泔水等餐厨垃圾,严禁在门店周边私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广告招牌等。

五、在经批准设置的烧烤集中规范场所内从事烧烤经营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经营。对未经许可,擅自在集中规范场所外摆摊设点,从事露天烧烤经营的,将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六、环保、工商、食药监、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将定期组织联合检查,请各经营业户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维护城市环境,是每个市民的责任。我们相信,有您的大力支持配合,有我们的共同努力,我市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将得到有效改善,市民生活质量会有很大的提升。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4月14日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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