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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建援助服务圈 受援人基本满意以上达到99%

2017-08-06 09:03:58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乒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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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 法律援助服务圈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是中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这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为了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近年来也作出了各项努力。

多方联手

拓宽受益范围 覆盖低收入群体

为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更多低收入群体,近年来法律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认真组织办理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重点做好军人军属等优抚对象和农民工、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办案数量由2008年的3679件增加至2015年的7546件,案件数量以年均15%的速度递增,办案数量连续多年在全省名列全茅。

●2013年,出台《青岛市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与市老龄委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涉及赡养、扶养、退休金、抚恤金、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医疗救助、房屋拆迁纠纷的本市户口的65岁以上老年人,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均可依申请享受法律援助。

●2015年,《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为低保的两倍,市中心又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做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工作意见》,与民政部门的大救助平台实现对接,规范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机制。

●市中心与市中院、市残联制定《涉残疾人案件维权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构建涉残疾人案件维权联动机制.

●市中心与青岛警备区司令部联合出台意见,拓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

典型案例

受工伤农民工 获25万元赔偿金

外来农民工小房就是法律援助制度的受益者之一。去年6月,小房在青岛一家工地打工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掉下摔伤,医药费花完后,他与雇主产生纠纷。小房的姐姐到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工作人员认为小房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立即到医院为他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工作人员与雇主多次沟通后,对方预付了两万元的治疗费,还给小房租住一处房屋,方便其出院后生活、复查治疗。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山东文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斌承接此案,他多次奔波于医院、雇主和法院之间,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雇主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5万元,让小房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去年10月,外来农民工小王乘车送货时发生交通事故意外受伤,这个本不富裕的四口之家随之雪上加霜。小王与肇事方协商数次无果,来到城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中心指派孙磊律师为其承办人,他一方面积极安抚小王防止其出现过激行为,一方面认真了解分析案情,明确法律责任主体,将双方车辆驾驶员、车主及保险公司均列为被告,准确计算出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法庭审理中,孙磊据理力争,经过法院调解,小王及时获得了最大限度的民事赔偿。

送法上门

建援助服务圈 让困难群众受益

记者从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为了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便民服务渠道,从而让公平法治的阳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打造了“一站式”便民服务窗口,还制定完善了《青岛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规范》,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受理、审查、指派、归档等“一站式”服务。除此之外,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还不断完善便民服务网络,设立了全省首家地市级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省首家地市强制戒毒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劳动仲裁院、基层法院、交警、信访部门、驻青部队设立71个法律援助便民岗(点),在40家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在工青妇老残等部门建立联络机构,推出“李霖法律援助工作室”等特色社区工作站点,加强刑事速裁律师值班试点工作,指导办理全省首起刑事速裁法律援助案件,构建完善了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服务网络,向低保家庭和一、二级残疾人发放了13.6万张《法律援助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打造形成了“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使困难群众足不出村镇即可获得免费法律帮助。

半年硕果援办3612起案件解答群众来电23523人

市民张女士今年被单位单方解除了劳动关系,但张女士发现,单位没和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且还拖欠了工资。张女士到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援助服务便民岗”进行法律咨询,山东劳谦律师事务所的值班律师张栋详细了解案情后提出了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张女士决定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山东劳谦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专案小组,多位资深劳动法专家律师根据案情与证据制定了两套仲裁诉讼方案,张栋对张女士提供的补充证据进行了分析,并根据证据变化提出了与用人单位通过庭前协商调解来解决纠纷的建议。今年6月,张栋陪同张女士与用人单位进行了三次谈判协商,张栋摆出充分的证据,合理地运用专业知识,让用人单位承认了错误并一次性支付给张女士7500元达成和解。 6月28日,张女士委托丈夫将锦旗送到法律援助律师手中。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不仅是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也能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7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加强管理督导,深化便民服务,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9200多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12件,“12348”专线接听解答群众来电23523人,有效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刘卓毅 实习生 李奇

解疑释惑

免费援助不如花钱请的律师?没有那回事!

或许有人担心,法律援助是无偿的法律服务,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所提供的服务可能不如花钱聘请的律师。市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担心完全没必要:中心今年组织的新一届法律援助律师团确认了378名律师成员,比去年增加14.2%,其中资深律师达185人,比例接近一半。而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中心近年来一直在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他们创新形成的“专业律师承办、一案专人监督、全程跟踪评查、案件集中评议、质量效果挂钩”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被司法部刊文推广。中心在全省首推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专办机制,公开招聘10家律师所组成疑难案件专办团队,实施合同制管理试点。中心还开展了全市法律援助服务满意度调查,受援人基本满意以上达到99%。此外,中心组织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连续两届入选司法部《全国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

名词解释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近年来,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成效突出,受到人民群众和各个部门的广泛认可。中心先后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5项全国先进荣誉,全省优秀妇女维权岗、山东省双拥基地十佳单位、全省残疾人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敬老文明号等10多项省级先进荣誉,青岛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单位、青岛市妇女维权服务示范站等80多项市级先进荣誉,累计收到群众赠送锦旗50多面。

[编辑:乒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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