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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严查公用企业滥收费:发教材搭售其他图书

2017-08-11 07:45:58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三人目

原标题:严查公用企业十种情形滥收费

昨日,青岛市工商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阎世锋做客网络问政,就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公用企业滥收费用大致有十种情形,工商部门针对各类情形都有明确的监管举措。

阎世锋介绍,公用企业滥收费用按照部门来分大致有十种情形:

1.供电部门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电表、电线、配电箱、变压器等用电设备而不得购买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用电设备;

2.供水部门强制用户购买水表或强行要求用户更换智能水表,强制向用户收取用水底度费;

3.供气部门强制他人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燃气灶具或者限定他人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燃气灶具;

4.供热部门超出计量表数滥收费用,强制向用户收取管损费;

5.公共交通运输部门强制用户到其指定的售票点购票并收取费用等,强制收取保险费;

6.盐业公司滥用盐业专营权,强行搭售其他商品等;

7.商业银行在住房贷款中强制贷款人到其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

8.殡仪行业强制家属购买其指定的骨灰盒、使用遗体告别厅等;

9.公墓服务搭售商品、滥收费用;

10.新华书店在发放中小学教材时强行搭售其他图书、音像制品等。

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全面加强公平交易执法,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严厉查处限制竞争、商业贿赂、侵犯商标权、仿冒知名品牌、知名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努力维护全市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王伟)

[编辑: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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