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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发出公开信:两种情况下应该人让车

2017-11-01 08:54:34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青岛交警昨发出公开信:两种情况下应该人让车

10月31日,青岛交警发出《致城市居民的一封信》,倡导行人也要遵守《交通法》,特别是繁华地段,横过马路时间超过2分钟或车辆因停让超过20辆以上时,应主动中止横过道路,让车辆通行。下一步,如果行人闯红灯或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交警部门也将会按照《交通法》规定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经过近期对“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的整治,现在青岛市的交通秩序得到显著的提高,行人过马路比以前要安全顺畅很多。不过,交通法规需要车辆驾驶人和行人共同遵守,《交通法》也明文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没有信号灯的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下一步,如果行人闯红灯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交警部门也可能将会按照《交通法》规定进行处罚。

据统计,2016年以来青岛因行人违法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54起,死亡22人,伤40人。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秩序大整治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34800余起,教育警告51300余人次,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已蔚然成风。但是,行人过马路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斑马线的交通违法现象仍然较多。为此,青岛交警向各位行人朋友们发出倡议:

各行其道,走路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要克服“逛马路”、低头看手机的行为习惯,不在车行道上做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牢记“斑马线是生命安全线”,行人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道),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在信号放行时应抓紧时间一次性通过。

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要注意观察,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以免机动车制动不及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遇繁华地段,横过马路时间超过2分钟或车辆因停让超过20辆以上时,应主动中止横过道路,让车辆通行;不在斑马线处等候或搭乘车辆。

在没有施划斑马线的路段,横过道路要注意观察和避让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直行通过。

骑自行车要行驶非机动车道,在交叉路口或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过。

青岛交警表示,下一步,如果行人闯红灯或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也将会按照《交通法》规定进行处罚。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教育的一种辅助手段,出于公民的自身安全,我们要遵循交通规则,对自己也是一种保护。

提醒 如何礼让斑马线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礼让斑马线主要有两个大原则:

①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人行灯为绿灯时,车辆应当让行人先行;行人不按人行灯指示通行,机动车按行车灯指示通行,机动车不属于“未礼让斑马线”。

②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车辆在动而行人未动或是行人突然移动,则认定为行人违法。

记者了解到,有3种情况不礼让斑马线司机或会受到处罚:

1.行人越过右幅人行横道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2.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道路的,行人一侧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3.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行人半幅的第二条机动车车道后,最外侧车道车辆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第二条第三条机动车道上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报道

文明交通,始于足下 ——致城市居民的一封信

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一张名片,是展示城市文明的窗口,更是展现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最重要、最直观的体现。城市交通如同一个生态系统,需要车辆和行人共同维护。据统计,2016年以来我市因行人违法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54起,死亡22人,伤40人。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秩序大整治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34800余起,教育警告51300余人次,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已蔚然成风。

如今走在青岛的大街小巷,你会发现斑马线前车辆纷纷停车让行,行人会为礼让的司机竖个大拇指“点赞”,共同传递文明城市的温暖。这些发生在身边的细微变化,让您在不经意间为之感动。在如此快节奏的生活中,“车让人 人快走”是人车共行最和谐的方式。但是,你还会看到,行人过马路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斑马线的交通违法现象仍然较多。为此,青岛交警向各位行人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各行其道,走路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要克服“逛马路”、低头看手机的行为习惯,不在车行道上做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二、牢记“斑马线是生命安全线”,行人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道),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在信号放行时应抓紧时间一次性通过。

三、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要注意观察,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以免机动车制动不及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四、遇繁华地段,横过马路时间超过2分钟或车辆因停让超过20辆以上时,应主动中止横过道路,让车辆通行;不在斑马线处等候或搭乘车辆。

五、在没有施划斑马线的路段,横过道路要注意观察和避让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直行通过。

六、骑自行车要行驶非机动车道,在交叉路口或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过。

礼让斑马线,做文明好司机;有序过马路,做文明行路人。期待每一位市民都成为文明使者,每一次礼让都有爱的温度,每一条斑马线都是人文风景。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祝您健康平安!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七年十月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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