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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无证驾驶共享汽车 遇拥堵手忙脚乱导致追尾

2018-07-09 09:28:45
责任编辑:光影

原标题:共享汽车非“共享驾照”,小伙无证驾驶酿事故

近年来,青岛市区增添了多处共享汽车投放点,但共享汽车在为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增添了不小的麻烦,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7月7日,青平高速大队辖区内就发生一起驾驶员因无证驾驶“共享汽车”上高速引发的事故,驾驶员在拥堵路况下操作失误,导致追尾。

7日下午4时许,青平高速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青银高速机场收费站出口处发生一起两车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点,发现是一辆共享汽车撞上一辆SUV造成追尾事故,责任明确,当民警要求双方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共享汽车的张某却支支吾吾,表示拿不出自己的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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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是一种分时租赁的汽车,租用人在租用“共享汽车”时,必须要上传身份证、驾驶证,并缴纳押金,审核完成后才可以成功将车开走。警交警耐心询问,年仅21岁的张某与朋友一起出行,看到路边的“共享汽车”觉得十分新鲜和方便,其朋友便租赁了一辆“共享汽车”,上高速其朋友感到疲劳驾驶后,张某自告奋勇要求驾驶车辆,其朋友在未核实张某是否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将车辆交给张某。没想到在行驶至机场收费站出口时遇到拥堵路况,张某手忙脚乱无法有效处理紧急情况,导致追尾。据了解,驾驶人张某没有报考机动车驾驶证学习考试,也无实际道路驾驶经验。事后张某非常后悔,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驾驶员张某未取得驾驶资格,私自驾车上路,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对道路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张某不仅要面临1000元罚款,还将处15日以下拘留。除此之外,张某因无证驾驶将独自承担两辆汽车高昂的赔款。

半岛客户端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袁世波

[来源:半岛客户端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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