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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家一张铺到居者有其屋 棚户区将成历史记忆

2018-11-22 09:55:19
责任编辑:光影

跨世纪的“大整容”

青岛老城区沿胶州湾东岸呈带状布局,城市发展空间狭小。上世纪80年代,青岛先后成为经济中心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城市地位不断凸显。不过,1985年的一次全市房屋普查显示,当时青岛市民人均居住面积仅5.3平方米。伴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青岛市在新区开发的同时,开始探索实施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旧城改造。

上世纪90年代初,青岛百万人口挤在老城区92平方公里的狭小“围城”里,市区中心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2万人,老少三代一间房的情况相当普遍,人均住宅面积全省倒数第一。按照国家当时的统计标准,每一户家庭里,人均居住面积低于2平方米就属于住房特困户。青岛排查摸底发现,全市有1.06万住房特困户,而当时山东全省的住房特困户有2万户左右,青岛市就占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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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老旧的棚户区楼院。 市建委供图

作为山东省住房困难大户,1990年,青岛市委、市政府提出要让人民“住得下”的“解困工程”,制定了3年解困的工作目标,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市内住房特别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力争到20世纪末使市内职工人均居住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截至1994年,全市共建设解困房67万平方米,1.06万户人均居住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特困户和无房户率先搬进了新楼房,住房解困率达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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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低矮的住房,设施简陋。

1993年,青岛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加强市内五区棚户区(片)改造工作的决定,计划用7年时间分两期全部完成青岛市区的棚户区(片)改造任务。随后,台东仲家洼、西镇十大院、市北小鲍岛、四方棉纺宿舍、铁路宿舍等片区老旧危房相继完成改造,部分居民被异地安置,浮山后小区等25个新建住宅小区从老城区转移出1/3的居民。数据显示,1994年~1997年,青岛市基本完成了居住条件恶劣、防灾能力差和影响城市形象的棚户区改造,安置居民两万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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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的浮山所村。 市政协文史委供图

1998年,青岛市委、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民心工程”和头等实事来抓,并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决不把棚户区带入21世纪,标志着一个跨世纪的城市大整容工程、一项为成千上万棚户区居民造福的“民心工程”正式启动。面对这铿锵有力的承诺,在低矮、破旧的棚户区里居住了几十年的“老青岛”们喜不自禁,他们等候了多年,终于盼到了棚改,可以住上宽敞明亮、干净整洁的楼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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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浮山所已成为宜居社区。 半岛记者 王滨 摄

当年6月5日,《青岛市剩余棚户区改造拆迁办法》和《青岛市剩余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颁布实施,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随后,青岛实施了规模浩大的24片剩余棚户区拆迁改造工程。通过异地安置和就地安置,到1999年底新世纪来临之际,2.36万户普通百姓从低矮的小平房搬进了宽敞的新楼房。

在此期间,崂山大院、仲家洼、太平镇、道口路片、振华路52号等破旧的棚户区消失了,一片片居民楼拔地而起。青岛的城中村也开始改造,辛家庄变成了香港花园,浮山所成了新贵都,海泊村变身海泊人家,小鲍岛成了颐中银街……所有这些,极大地改善了城市面貌,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

原青岛市建委副主任、市棚改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徐永麟说,此次棚户区改造的一个特点就是与住房制度改革紧密联系起来,对棚户区改造实行货币化安置与实物安置两种方式,提倡居民缴纳一定的费用购买新住房产权,安置住房超面积的部分要缴纳超面积安置费,“我们大体上算了一下,套一或套二的住房,平均每户花两万块钱左右就可以买到完整的产权”。[来源:半岛客户端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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