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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房屋还大骂执行干警 女老赖一审获刑半年

2018-12-28 08:55:56
来源:城市信报
责任编辑:光影
女老赖霸占房屋还大骂执行干警

原标题:女老赖霸占房屋还大骂执行干警

12月27日,市南区人民法院运用远程多方庭审系统公开宣判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女老赖孙某某在判决生效后仍拒不执行腾房,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今年以来,市南区法院共将1619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10588人,对16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打击拒执犯罪4起,其中已宣判2起,另有2起正在审查起诉阶段,包含1起自诉案件。1月到11月份,市南区法院共执结案件5974件,执行到位金额16.65亿元。

房子被以物抵债,女老赖霸着不走

市南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董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某、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孙某某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将孙某某抵押给董某的位于天津路23号乙1单元301户房子拍卖,此处房产经过了三次拍卖流拍后,以以物抵债的形式给了申请执行人董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在这之后,孙某某仍然长期在房子里居住,拒绝腾出房子。

此外,孙某某、徐某某还与某银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这一起案子中,市南区法院依法拍卖了孙某某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天津路23号乙1单元的另一处房产,302户房产。2017年3月,韩某通过竞价方式购买到了这处房子,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不过在房产拍卖成交后,孙某某也是不但不腾出房子,反而将301户和302户两处房子打通并住在里面。买到房子的韩某多次来要求入住,但是孙某某始终将大门紧锁,任凭怎么喊话、敲门都不应答。

法警出动仍抗拒执行,一审被判刑6个月

2017年9月,市南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涉案房屋处张贴腾房公告,要求孙某某在限期内腾让房子,孙某某竟然对执行干警破口大骂。随后,执行干警又多次到该涉案房屋处强制腾房,孙某某一直拒不开门,长时间与法院干警对峙。

2018年8月,市南区法院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天津路23号乙处强制腾房。孙某某虽然在屋里面,但还是拒绝开门,并称自己未穿衣服,禁止执行干警入内。执行干警在门外反复劝说 ,并给了孙某某足够的时间,孙某某都不理会。

见劝说无果,执行干警强行开锁进入屋内,孙某某见状对执行干警破口大骂,阻挠、抗拒执行,态度极其蛮横。鉴于此,市南区法院依法对孙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8年12月3日,市南区检察院对孙某某提起公诉。市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某对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孙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买房代理人拿钱不办事,拒绝执行被判刑

据了解,孙某某的案子是市南区法院今年以来审结的第二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此前还有一起案件,被执行人于某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却拒不履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于某是辛某一处房子的卖方代理人,买房者姜某、杨某诉被告于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姜某、杨某因为购买房产和于某产生纠纷,被告于某作为房产卖方辛某的委托代理人,未经辛某授权收取了原告27万元购房款,既不转交给辛某,在买房者主张归还后也拒不归还,称这些钱是中介费、代缴的税费等费用,却又拿不出合法依据,因此市南区法院依法判决于某在限期内返还原告不当得利27万元。

此后,原告二人多次要求于某还钱 ,但于某一直不还。在执行阶段,办案法官依法向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并依法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执行期间 ,办案法官还曾多次拨通过被执行人于某的电话,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并要求于某到庭接受讯问,但于某一直不露面,声称自己在外地打工不能回到青岛,而且没有能力还钱 ,致使案件生效判决长期未得到有效执行。

经过法院查证,于某的银行账户上有多笔资金存取和消费记录,大部分都是个人生活消费和大额取现,另外还包括餐厅消费、加油消费、购物消费等若干起费用支出 ,由此可见于某有能力还钱 ,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鉴于此,市南区法院依法将于某移送到公安市南分局立案侦查。

2018年7月,市南区检察院对于某提起了公诉。2018年8月,市南区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文/图 城市信报记者 项皓

[来源:城市信报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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