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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翔伞教练坠亡 工作还是合作双方各执一词

2019-08-16 08:49:22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工作还是合作?滑翔伞教练坠亡谁之责

半岛记者 孙桂东 报道

8月15日,市民范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她的丈夫于教练今年3月份左右到即墨四舍山附近的青岛海风滑翔基地工作。7月20日下午,于教练与游客一起体验滑翔伞飞行,从30多米的高空坠下,于教练伤重去世。范女士认为,于教练在滑翔基地工作,受伤了应该由对方来承担责任。而滑翔基地负责人认为,双方之间属于合作关系,双方应该承担法律相应的责任。

据范女士介绍,于教练拥有近10年的伴飞经验,也拥有相关的资质,7月20日下午3时许突遇强对流天气,导致滑翔伞出现异常,最终坠落30多米的山谷,下午6时许被送到即墨区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找到的时候,呼吸已经很微弱了。”范女士质疑说,当时搜救找到后没有第一时间送到医院,而且这么重的伤没有送到更好的医院,此外也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属。“我丈夫在他们这工作,出了事情总得有个说法。”范女士说,对方在垫付了约9万元医疗费用后,后期费用就不大愿意负责了。范女士说,自己咨询了一下律师,各类赔偿费用100万元左右。

随后,记者采访了青岛海风滑翔基地的李经理。李经理说,发生意外后,他们积极地进行了救治,并且在于教练住院期间垫付接近10万元的医疗费用。他们也跟家属沟通过,后期的医疗费用,还是家属找一名律师,双方坐下来谈。李经理表示,他们跟于教练之间属于合作关系,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基地负责提供场地还有招揽顾客,于教练自己带设备、出人力来进行伴飞。“双方并非是劳动关系,因此,关于后期责任的划分,还是得以事实和法律确定。”李经理说道。

律师:可找劳动部门裁定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青岛)律师张钢说,目前双方要确定的是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合作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月结、缴纳保险以及受到公司的规章制度约束等,都是判定为劳动合同关系的标准。反之,则更有可能判定为合作关系。针对这样的问题,劳动部门有专门的机构来进行认定,会根据相应证据,对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进行认定。

[来源:半岛都市报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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