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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在路边捡到“野鸟” 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原标题:青岛热心市民在路边捡到“野鸟”,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1月14日下午,城阳一热心市民在路边捡到一只貌似家鸽的鸟,但长着长长的尾翼,喙弯曲成钩状,一遇人接近便显出很凶猛的样子。热心市民不知怎么处理是好,就送到了就近的棘洪滩派出所。民警经观察分析应该是保护级鸟类,随即与森警大队的专业人员取得了联系。后经鉴定,确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而且是一只雄性红隼。

民警对其进行体表检查,羽翼完整、未发现骨折等明显外伤,初步判定是意外撞击玻璃等建筑物受到惊吓,精神状态较差,暂无飞行能力,其他并无大碍。于是找来水和碎肉临时圈养喂食,后续将持续观察,待恢复飞行能力后再将其放归自然。

 (来源:观海新闻)

红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雄鸟头顶、头侧、后颈、颈侧蓝灰色,具纤细的黑色羽干纹;雌鸟上体棕红色,头顶至后颈以及颈侧具粗著的黑褐色羽干纹,尾亦为棕红色。大多栖息在山地森林、低山丘陵和旷野,以鼠、蛙、蛇等为主要食物来源;北部种群属夏候鸟,每年春季3-4月份陆续迁到北方繁殖地。

 (来源:观海新闻)

民警提示: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意义重大。请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行列中来,看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时,请主动拨打110或向森林警察报告,由专业人员救助、放生,让我们大家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生态安全,共建和谐生态家园。(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李可)

[来源:观海新闻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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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1/15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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