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8日讯(记者 陆彦蓉)2月5日,中山路派出所根据群众反映,对第六海水浴场沙滩上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展开调查,经过与相关业务警种协作,办案民警迅速锁定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人王某某(男,28岁,平度人)及其在市北区某小区的落脚地,经过与王某某家属沟通,办案民警联系到了行为人王某某,王某某随后主动赶到中山路派出所接受询问。
办案民警经过调查发现,王某某系某公司销售经理,并有涉毒前科,在平度老家购买烟花爆竹后王某某将烟花爆竹带至市北区某小区的住地,2月4日深夜,王某某在酒后与他人携带烟花爆竹打车前往第六海水浴场沙滩处进行燃放后逃离现场。
王某某到案后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市南警方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行为人王某某处以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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