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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拟建立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专家库 提升房屋安全

原标题:青岛拟建立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专家库,切实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专家库的通知》。其中提到,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切实提升我市房屋安全管理水平,拟建立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专家库。

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至5月11日。申报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养;

(二)熟悉掌握国家、省、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或技术规范、标准,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任务,经常性工作地或居住地在青岛市者优先;

(四)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并从事相关行业15年以上,其中,工程类相关专业是指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建筑材料、建筑安全管理等专业,执业资格是指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等,相关行业是指勘察、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高校等;

(五)本人能够积极参与且所在单位支持参加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咨询、评估、论证、评审等工作。

《通知》中提到,申报材料为: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专家推荐表;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个人社保证明;其他材料(包括行业学术成果、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聘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

本次申报本着自愿申报、单位推荐、择优选用的原则,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通过“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专家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小于50KBjpg/png/jpeg格式的一寸免冠照片后点击“保存”,保存后在申报时间内可随时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生成《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专家推荐表》并在“本人签名”栏签字,按本通知第三条所列顺序准备好申报材料,提报至申报人所在单位(无单位或退休人员无需提报);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推荐,同意推荐的,在《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专家推荐表》“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无单位或退休人员无需单位盖章);

(三)材料上传。申报人将本通知第三条所列五项申报材料分别扫描,每项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进入“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通过“附件上传”逐项上传相关材料,上传完成并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材料状态显示为“已提交”即申报完成;

(四)公示入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专家库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通知》还对专家的职责进行明确,包括参与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文件的起草、论证或评审工作;参与房屋安全隐患的应急处置(或房屋安全评估),必要时参与相关房屋安全鉴定方案的专家论证;参与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督导工作,对疑难复杂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进行论证,对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进行复核和考评;参与既有房屋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参与全市危旧房改造工作,为房屋改造及加固设计施工方案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参与房屋使用安全学术和技术交流、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学术讲座等活动,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先评优等工作;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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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2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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