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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如我在诉” 城阳法院首份要素式答辩状助力案件当庭调解履行

信网4月30日讯 近日,城阳法院民二庭衣鹏法官团队,通过指导原告填写要素式表格起诉状、被告填写要素式表格答辩状,迅速确定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当庭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调解后一周内,被告方已将赔偿款支付完毕,真正做到高效公正,案结事了。

多方责任交织,调解难度凸显。 2024年4月,城阳区发生一起机动车与电动二轮车相撞事故,原告刘某因伤致七级伤残,索赔62万余元。办案法官本着“如我在诉”理念,为减轻群众诉累,让伤者尽快拿到赔偿款,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但由于交警认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且案件涉及四方当事人:伤者(即原告)、驾驶员肖某、车主青岛某商贸公司、某保险公司,各方当事人对于自费药赔付比例、保险责任划分、职务行为的认定、赔偿责任及赔偿方式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填写要素式“两状”,案件化繁为简。办案法官指导各方当事人填写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制作推广的“两状”,特别是被告填写要素式表格答辩状时,法官边总结原告的诉求,边结合要素式答辩状的内容及时归纳案件事实和各方的争议焦点,“两状”填写完后,各方也随机确定了本案的核心问题其实就是自费药赔付比例和责任归属。法官基于此释法说理,很快各方就上述问题达成了协议,并迅速根据要素式表格列明的各项赔偿明细金额予以了确认,最终确定由某保险公司赔偿57.5万元、某商贸公司赔偿1.5万元,一周内付清。

本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推广“两状”示范文本以来,城阳法院首次指导当事人填写要素式表格“答辩状”,快速有效的锁定争议事项,提高办案效率的成功案例。城阳法院将继续推广使用要素式“两状”,让复杂的案件在群众面前一目了然,让公平正义提速抵达,助力司法资源优化与群众满意度双提升。(赵彦阅)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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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30 10:31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赵彦阅
· 责编 ·
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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