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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1/0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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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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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两市多地发布人事任免

原标题:山东两市多地发布人事任免

11月4日,聊城市政府对外发布了一批人事任免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许德伟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许德伟为聊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吉会为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亚男为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高峰为聊城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

吴明启为聊城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局副局长;

魏天山为聊城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谢华为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聊城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古希良为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莹为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思中的聊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职务;

宋冰的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守鲁的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聊城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职务;

纪光泽的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副院长(副校长)职务。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日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赵存吉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赵存吉为聊城市地震监测中心主任;

赵书超为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李运军之后);

李丙刚为聊城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

免去:

马卫红的聊城市地震监测中心主任职务;

王华民的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聊城支队)支队长职务;

侯志刚的聊城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峰的聊城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贾百灵的聊城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职务;

宋晓燕的聊城市水城中学校长职务。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王新刚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新刚为聊城市人民政府投资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熊永星为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贺龙为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免去:

李猷春的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杨以平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菏政任〔2020〕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杨以平为菏泽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曹洪峰为鄄城县中药材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栋的菏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日

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5号)

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0年11月4日,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梁惠民的提请,决定任命:

朱雷为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杨涌、林永敬的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孙飞的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挂职)。

特此公告。

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3号)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0年11月4日决定:

接受甘玉峰辞去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4号)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0年11月4日任命:

刘慧敏为鄄城县人大常委会陈王街道联络处主任。

现予公告。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5号)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鄄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陈东明的提请,于2020年11月4日免去:

冯大江的鄄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6号)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民法院院长王雷的提请,于2020年11月4日任命:

周文涛为鄄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张艳红为鄄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

周文涛的鄄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徐文娟的鄄城县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艳红的鄄城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陈桂兰的鄄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凤英的鄄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夏朝阳的鄄城县人民法院箕山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7号)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勤的提请,于2020年11月4日免去:

马建华的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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