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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划定无人机飞行“红线” 违规可摧毁

原标题:亮剑“黑飞”!山东划定无人机飞行“红线”:实名登记、持证飞行、违规可摧毁

随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的迅速发展,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主体多,产品类型多、差异大,行业管理相对滞后等产业发展问题,和“黑飞”无人机扰航、集群飞行失控、坠机伤人等危害公共安全的问题日益突出。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18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磊表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进行实名登记,操控小型、中型、大型的应当取得相应操控员执照,组织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提出飞行活动申请。为满足飞行活动安全管理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将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持有使用者情况进行信息采集。

同时,《办法》中明确,对违规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干扰、截控、捕获、摧毁等必要技术防控,以及扣押有关物品、责令停止飞行、查封违法活动场所等紧急处置措施。

另外,对于工作发现、群众举报或相关部门移送的,涉嫌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包括未实名登记“黑飞”、无人机航拍干扰赛场秩序、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本《办法》规定以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时调查、依法处理。

海报新闻记者 辛振东 济南报道

[来源:海报新闻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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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19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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