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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3日起整治乱停车行为 前海一线为重点

信网8月23日讯 8月23日,信网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青岛市从即日起,将由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乱停车、非法营运,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据信网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按要求主次干道违法停车率要达到小于2辆/5公里,无“僵尸车”停放现象;交通安全设施完好无损;非法营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外,前海一线、各大商圈、火车站、汽车站等旅游景区、商业区、集市和交通枢纽等将作为管控重点。

具体工作措施包括:

一、全力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针对重点整治道路每7:00--19:00实行不间断巡逻管控,同时对整治的乱点、难点,重点路段及管控区域实行由点到面的巡逻管控。对道路乱停乱放车辆,综合运用现场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数码相机拍照、清障车拖移、视频监控巡查等手段,查处机动车违法停放。对影响道路通行的,坚决依法实施拖移,从严处罚。同时充分发挥智能交通管理与服务系统作用,利用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主次干道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进行抓拍取证,并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加强非法营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据信网了解,交警部门将联合残联、城管、交通等部门,迅速排查辖区非法营运车辆聚集地,将前海一线、各大商圈、火车站、汽车站等旅游景区、商业区和交通枢纽作为管控重点,针对无牌无证、违法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治理,有效净化交通环境。做好僵尸车集中清理工作。即日起对辖区僵尸车再次进行全面排查,24日前把辖区停放的僵尸车清理完毕。对联系上车主的,对其进行明确告知,如车辆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处罚后拖移;对联系不到车主的车辆,制作《限期驶离告知单》,贴于车辆明显部位,逾期未驶离的,依法拖曳至专用停车场。在拖曳车辆时,应当详细登记车辆信息,对拖移前、拖移后车辆进行照相(录像)取证。对于群众举报和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的属于城管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函告城管部门,同时将信息记录备案,以备检查。

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交警部门将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居委会沟通配合,深入社区实地走访,面对面听取居民对社区交通秩序、停车设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开展道路停车泊位使用情况和设施完善情况的摸底排查,汇总空闲、非法占用、挪作它用的道路停车泊位和急需完善停车设施的详细信息。积极完善相关停车设施,对辖区停车泊位情况进行摸排,梳理出可以施划停车的道路及可以摆放临时停车牌的区域,及时报设施处及相关大队设施维护部门,设施维护部门根据摸底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停车泊位、设置禁停、指示标志标线及临时停车标志牌,一周之内完成。继续实行微循环交通组织,有针对性的对符合条件居民小区道路实行交通调流,尽可能增加小区区域周边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同时完善区域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情况,尤其是消防通道和其他急救通道区域,施划禁停标线(网状线),设置温馨提示语,告知驾驶人此处禁停,引导驾驶人将车辆停放在准许停放的地点。

三、积极开展联合执法。

信媒体见习记者 顾青青 通讯员 栾心龙

 

[来源:信网 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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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8/23 20:12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顾青青
· 责编 ·
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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