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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 最高奖补600万

2016-01-07 18:59:56
来源:信网
作者:张松
责任编辑:尺素

信网1月7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近日,青岛市人社局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通知》,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青岛市每年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资金,专项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补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补贴,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队伍建设补贴,人力资源服务人才招聘、交流、学术研讨、业务交流补助等发展项目。

在公共服务方面,对免费介绍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和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劳动者就业的机构,按规定给予每人300元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同时,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量等因素确定经费数额。

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对获评省、市级诚信示范机构,给予每家5-10万元的奖补。

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建设方面,对获评省、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优秀品牌的机构,每家给予10-20万元奖补。对参加全省评选新获人力资源服务驰名商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家给予20万元奖补。

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方面,鼓励社会资本、行业企业、驻青机构和区(市)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区或集聚区,集聚一批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打造产业发展平台,为入驻机构提供政策咨询、配套管理、创业引领、跟踪扶持等服务以及最长三年的经营场地租金减免优惠。对批准建设的国家和省级产业园,根据园区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租金减免情况结合园区扶持效果,给予300-600万元的奖补。

在鼓励中介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对引进国家级高端人才、省级高层次人才和对市级重大项目、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且能突破科研关键技术或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的高技能人才和其他急需、特需人才的,每引进1人给予引进机构1-5万元奖补。

在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培养方面,对获准承办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及高级管理人才研修培训的机构,给予10-18万元的培训补贴。 信媒体见习记者 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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