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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行低影响建设措施 减少施工对市民影响

2016-05-26 22:01:49
来源:信网
作者:刘裕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5月26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近日,市城乡建设委印发了《青岛市市政工程低影响建设导则(试行)》(下称《低影响建设导则》),详细分析了市政工程(包括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公用事业工程,下同)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素,并针对影响因素提出了低影响建设的措施,减少5大类因素对市民生活影响,且开展为期6个月的市政工程低影响建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市政工程低影响建设措施落实情况。

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和“低影响施工”标准

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工程施工影响道路交通及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噪音等对居民出行生活造成影响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提升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水平,降低市政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

根据市委市政府国际城市战略推进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建委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和“低影响施工”标准,创标“人民满意的安全放心工程,经的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

通过详细分析市政工程建设对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素,并针对影响因素从道路交通、市政管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及施工周边安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低影响建设的措施,将市政工程建设对周边影响降到最低。

《导则》实施以后,市政工程建设将更加规范,对居民生活影响更小。特别是在市区施工的市政工程,实施过程中,将采取更加有效的降尘,降噪等低影响施工措施,同时施工组织中是否封闭施工、占路多长时间、什么时段施工、如何调流等将更多的考虑对附近居民出行的影响及感受,采取多项组合措施,将对居民出行的影响降到最低,影响时间降到最短。

减少5大类因素对市民生活影响

《导则》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工程。主要包含9章内容,2个附件,将道路交通、市政管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及施工对周边安全影响5大类主控因素纳入主控影响因素。对5大类主控因素中车行交通、慢行交通、公共交通、重点交通区域、现行管网、大气污染(粉尘、废气等)、光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废渣、废土等)污染等25小类影响因素进行了详细分析,涵盖了所有市政工程建设影响因素。

市政工程低影响建设应遵循“安全、少占、快退、路畅、管通、绿色”的基本原则,即确保安全,少占路扰民,快施工退路,道路顺畅,管网畅通,绿色施工,最大限度降低工程建设影响。

横跨主干道路的桥梁工程优先采用预制拼装、挂篮施工、滑模施工、顶推施工、转体施工等施工方法;横跨主干道路的管线工程优先采用顶管、拖管、穿越等非开挖的施工方法;市区内道路施工,不具备全封闭施工条件的,原则上应分幅、分时段、分路段施工;市区内地铁施工,具备施工条件的,宜采用机械掘进、静态爆破等施工方法;施工场地应少占或不占道路资源,并采取有效措施缩短工期;需要占路施工的,在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应优先采取夜间施工;具备建设条件且符合规划的新建道路工程,应优先考虑建设综合管廊,不具备建设综合管廊条件的,应将市政管线敷设于人行道或绿化带下,减少后期重复开挖影响;城市主要干道、人流较密集路段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原则上应进行封闭施工管理并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市政工程建设应对施工机械、夜间施工、爆破等有噪音影响的施工采取有效的消音降噪措施,并告知受影响群体;市区市政道路养护、维修作业,应避开交通高峰期。中、高考期间,确需夜间施工的,应避免产生噪音;市政工程施工应对周围公共基础设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开展为期6个月专项检查

《低影响建设导则》要求,发改、财政、土地、规划、建设、城管、公安交警、环保、电力、通讯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市政工程低影响建设做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建设单位对市政工程低影响建设负总责,在工程前期组织相关单位针对市政工程施工对城市影响进行分析,在设计阶段明确低影响施工相关措施,确保将相关费用列入概算批复和支出预算。并在工程建设的各环节有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市政工程低影响措施。三是监理单位对低影响施工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核,并检查低影响措施落实情况,采取监理措施,确保低影响措施落实到位。四是施工单位制定低影响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方案实施,确保方案合理、执行到位、应变措施及时准确。

从即日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市政工程低影响建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市政工程低影响建设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范围为青岛市在建的市政工程。

检查中对发现在建市政工程未严格落实低影响建设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将对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考核管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信媒体见习记者 刘裕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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