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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盯住老年人钱袋子 变换花样进行消费欺诈

2018-03-09 21:48:48
来源:信网
作者:于晓
责任编辑:三人目

信网3月9日讯 3月9日上午,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中山路悦喜客来商场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信网(热线0532-80889431)了解到,针对老城区老年人居多,健康消费集中生活消费量大的实际,消保维权工作人员特意为大家讲解如何正确消费,为消费者解疑释惑。同时,设立了关爱老年消费咨询台、揭穿“鬼秤”伎俩展台、真假珠宝展台等,发放相关维权宣传手册并组织谜题竞猜活动,活动现场气氛热烈。这也拉开了全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的帷幕。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老年人的消费支出也在不断增长,老年消费市场鱼龙混杂,不法分子盯住老年人的钱袋子,挖空心思变换花样的进行消费欺诈。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长寿的心理以及独居子女不在身边的寂寞,采取情感攻势,大打感情牌,采取“医养健康”、“爱心助老养老院”、“免费体检讲座”等方法,诱导老年人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很多购买者上当受骗,不仅使老年人蒙受了经济损失,有些甚至损害了身心的健康。

在本次活动中,工作人员针对目前最新型的老年人消费骗局在现场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用现实的案例为依据,提醒老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一定警惕消费陷阱,防止上当受骗。凡事要三思而行,要妥善保管发票、宣传单页、协议等凭证。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将协议、发票等作为维权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

在活动现场,中山路社区居民韩大姐谈到:“经常有人组织将老年人带到展销或是举行讲座,经过洗脑,然后推销或要求购买的商品和预付卡等,引发了纠纷。还有的所谓的养老院、专家”已人去楼空,多年的积蓄打了水漂。这种销售和行为,害人太深.我们老年人要有自我防范的意识,不要把省吃俭用的钱,肥了这些人的腰包。”

结合实际,中山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认为,要维权首先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老年人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要谨慎辨别消费陷阱、面对五花八门的消费形式,要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不要相信所谓高额回报的推销,一旦出现消费纠纷,一定要及时拨打投诉电话进行维权。”中山路所张英刚表示:“警惕消费陷阱,切勿上当受骗,老年人的健康和消费问题,需要更多的关注。”

本次宣传活动中,消费者积极咨询,工作人员答疑解惑、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切实立足职能,成为捍卫消费者权益的维权卫士。

据了解,后续市南区还将开展“文明消费安全驿站”启动仪式以及“市南区3·15活动日”大型广场宣传等系列活动,并发布“市南区2017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信网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晓

[编辑: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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