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青岛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处长李晓元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在青高校校地融合发展问题与网友进行交流。
有网友提问,2017届初中生按照新的中考制度执行,新的中考制度只有语数英算分数,自招政策是通过学校自招考试后,降低分数录取,请问这个录取分数还是只依据语数英三科分数进行录取吗?对其他学科的成绩有没有采用评价?另外,看到网站说前期青岛成立了自招联盟,这个联盟会统一制定自招政策吗?这个联盟的管理范围是什么内容?
李晓元回复称,新的中考方案规定: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目作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作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
两个组合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占比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
第一组合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有资格参加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统招生时,从达到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3科总分相同时,排序参照高考改革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青岛目前无自招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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