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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上高速被逮个正着 青岛曝光76名酒司机

2019-02-14 08:38:31
来源:信网
作者:岳祥 栾心龙 郭昊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2月13日讯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将酒后驾驶整治纳入常态化管理,常抓不懈,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青岛交警部门针对春节聚会多,酒驾高发的特点,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2月13日,交警部门曝光了2019年第3批76名酒司机及9个典型案例。交警部门温馨提示:年底欢庆又放松,本是一件高兴事,酒后驾驶既违法,又为安全埋隐患,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市民发现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2进行举报。

案例一:醉驾被吊销驾照三个月后再次酒驾被查,实力坑弟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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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大年初四,为确保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给广大群众营造平安畅通的出行环境,青平高速公路大队一中队准确出击,当日早晨在青岛东收费站开展行动,严查隔夜酒,8时一辆白色轿车驶出收费站向南行驶,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检查,下车后闻到该驾驶员身上有一股轻微酒气,遂要求驾驶员陈某配合做呼气酒精测试检查。经检测,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饮酒驾车。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陈某称没有携带,向民警提供了一个身份证号,经查证比对,根本就不是陈某本人。执勤民警再次对其询问,陈某才交代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经查证,原来陈某在2018年10月曾经因醉酒驾车被吊销了驾驶证,他第一次提供的身份证号他弟弟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员陈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车将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以及1000元罚款的处罚,另外其酒后驾车还将受到1000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大年初八老乡开业男子喝成醉司机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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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晚11时左右,城阳交警大队夏庄中队民警与派出所民警在景安路夜查点,民警发现一辆车号为鲁QG1L31牌号白色小轿车走S路,引起民警怀疑,随即被民警拦下,司机下车后,民警闻到其满身酒气,随即被带到测试点,经吹气测试乙醇含量为13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将其带到医院提取血液,强制酒醒。

据了解,董某称初八日当晚老乡个体经营店开业在饭店聚会,因一时兴奋的董某喝了二两白酒外加两瓶啤酒。散席后返家途中,董某认为二公里路程,已是深夜11时,不会有民警夜查,结果被查获。董某涉嫌醉酒驾驶将面临刑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三:醉酒驾车上高速,服务区遇巡逻警车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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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0日1时10分,交警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一中队民警巡逻至辖区荣潍高速平度服务区南区时,发现在进入服务区的匝道停着一辆黑色轿车,该车发现后方有警车时行为异常,民警随即跟随该车进入服务区并拦停检查。该车驾驶员姜某下车后满身酒气、站立不稳,随即民进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7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姜某自己介绍说,他本想开车去潍坊洽谈业务,却走了相反的方向。说到喝酒的经过,先是说前一天晚上喝酒没有醒酒,又说肚子痛吃了藿香正气丸。执勤民警随即按照法定程序带他去进行抽血,姜某开始不配合执法,不愿意跟随民警去平度人民医院抽血,多次找理由拖延时间,还不停地攀交情说好话想对其照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驾驶员姜某血检结果达到了醉驾标准,那么姜某将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吊销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考证,同时面临1-6个月刑事拘役的刑罚。

案例四:午间查酒驾,酒司机还想耍赖

2月9日14时30分,交警市北大队冠县路中队在新疆路设点检查过往车辆。15时许,一辆车号为鲁BP681N的白色轿车沿新疆路由北向南行驶,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并对其进行快速酒精呼气检测,酒精检测仪显示有酒精,民警询问其是否喝酒了,驾驶员称未喝酒。于是民警使用酒精检测仪“主动测试”进行检验,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于是,民警再次询问其是否喝酒了,在事实面前,该驾驶员承认中午喝了一瓶啤酒,以为白天没有交警查车的,所以就“侥幸”驾车。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按规定开具相关法律文书。由于驾驶员的侥幸心理,该驾驶员周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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