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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项目 弘博置业被罚

2019-08-21 19:48:03
来源:信网
作者:张孝鹏
责任编辑:可可

信网8月21日讯 日前,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弘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宏博置业”)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午山国际商务中心项目。该司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弘博置业作出了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弘博置业注册成立于2010年11月9日,登记住所为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午山社区,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

因在午山国际商务中心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手续的情况下,弘博置业便擅自开工建设,该司在2019年8月6日被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以及《青岛市崂山区城乡建设局(人防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则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的、未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解该事,信网联系到了弘博置业,接线的工作人员证实确有该处罚事项,但是表示具体情况须由专人进行解答,信网留下了联系方式,但是截至发稿,该司未回复。信网记者 张孝鹏

[来源:信网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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