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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从事认证活动 青岛优创企业管理被罚3万

2020-06-24 14:04:47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6月24日讯 信网获悉,青岛优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从事认证活动,并出具无效证书。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案处罚人民币3万元。

2020年5月13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了崂山区关于青岛优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从事认证活动的案件移送函。2020年5月20日,又收到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青岛优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出具无效证书的案件移送函。

两份案件移送函引起了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的重视,信网从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青岛优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因非法买卖CE认证证书被罚,“证书是无效的,是国外认证机构出具的,但是该认证机构没有资质出具防护口罩产品的CE证书。”工作人员告诉信网。

6月22日,信网联系到青岛优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一名负责人李女士,对于涉嫌非法从事认证活动和出具无效证书一事,李女士不愿意过多置评,她表示:“这么丢人的事情,已经被处罚了,没什么好说的。”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认证认可条例》第七十一条:“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规定查处。”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转让、涂改认证证书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认证机构在其出具的认证证书上自行编制认证证书编号的,视为伪造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

根据上述四条相关法律法规,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优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信网记者 杜杲燃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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