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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朋友劝架酒驾被查 青岛曝光2020年第3批酒司机

2020-07-03 20:24:14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7月3日讯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安部“减量控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部署,将酒驾、醉驾整治纳入严查严管工作常态。青岛交警部门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在全市范围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7月3日,交警部门集中曝光了2020年第3批39名酒司机及5个典型案例。交警部门温馨提示:酒后驾驶既违法,又为安全埋隐患,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市民发现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2进行举报。

案例一:给朋友劝架酒驾被查

2020年6月4号23点27分,青岛交警市南大队在辖区胶州湾隧道口处开展例行检查时,突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UGB9**号的黑色神行者小型汽车,看到前方有交警设点查车,车速突然变缓,这一异常举动立即引起了现场执勤交警的注意,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对驾驶人陈某进行检查。经检测,陈某体内乙醇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距离醉驾的标准(80mg/100ml)仅一步之遥。在询问过程中,陈某承认当晚他是去给朋友夫妇二人劝架的,但在劝架过程中喝了四瓶啤酒,感觉自己意识还比较清晰,并且看到时间已晚,觉得不会有交警检查,才侥幸驾车回家。

目前驾驶人陈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50元,驾驶证记13分并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男子饮酒后驾驶营运大货车跑长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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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交警大队

一杯白酒换来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这个案例就发生在青岛城阳区。6月28日晚,青岛城阳公安交警大队流亭中队在辖区白沙河路开展夏季夜查酒驾行动。23时许,一辆车号为鲁UA7187的重型厢式大货车沿白沙河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夜查点处,被民警依法拦停进行检查。经检查,虽然该车所拉货物没有超载,却发现驾驶员涉嫌酒驾。经检测,驾驶员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9.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了解,裴某当天中午在饭店喝了高度白酒,当晚驾驶厢式大货车由青岛市内往烟台去送货。他明知酒精未消的情况下,铤而走险开车上路。谁料,当车驶至城阳白沙河路被民警依法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裴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裴某因酒驾将失去驾驶营运货车的资格,可以说教训惨痛。[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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