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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2/16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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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启重中型货车专项整治 重点查处争道抢行等问题

信网12月16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认真贯彻青岛市交安委关于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确保青岛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从15日起启动重中型货车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将持续到2021年1月底,重点查处大货车争道抢行、噪音扰民、闯红灯、闯禁行、号牌不清等问题。

15日夜间,青岛市交警部门出动警力536人,警车120辆,设点72处,共查处大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89起,其中货车超载120起、冒黑烟9起、重中型货车号牌不清50起、遮挡号牌1起、闯禁行4起、放大号不清4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53起、百吨王4起、撒漏3起。

异地用警组在国道308和省道309交叉处分三个方向设卡,重点检查烟台、莱州和潍坊过境重中型货车,各辖区交警大队积极联合各辖区城管、住建、交通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对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人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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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世明表示:“大货车严重交通违法,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们应当,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分析研判,加大警力投入,完善管控举措,为市民平安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介绍,此次交警部门组织开展的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将抓实五个关键,着力抓出应有成效:

强化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两级分析研判机制,每天至少1次进行交通流大数据分析,深入研判货车的行驶轨迹、运行规律等特点,梳理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交通违法”等信息,查清找准交通违法规律特点。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跟着违法分析和隐患研判走”的原则,有针对性的精准部署勤务,每天坚持在重点车辆行经路段部署警力,严查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提高查处工作的实效性和准确性。

强化路面管控。突出重点路段时段。对各区市主次干路,严格实行24小时管控。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设置固定执勤岗位,严防死守。摸清外地货车入青重点通道,按照省厅交管局的要求,与相邻地市交警部门进行联防联控。严格通行证办理,各大队在受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时,严格按照规定审核车辆信息,对没有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建筑垃圾准运证》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通行证。通行证的时效不能超过《建筑垃圾处置证》的时效。各交警大队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对未办理通行证、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渣土车严格查处。交警支队已常态化成立了八个异地用警行动小组,每周至少组织4次异地用警行动,执勤时间以夜间为主。要严打非法“带路”,近期莱西交警联合治安等警种部门,查办了4起非法带路案件,行政拘留4人,其他交警大队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治安、刑侦等相关警种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通过蹲守、尾随、盯梢执法部门获取执法信息等方式非法“带路”行为。

强化联合执法。交警部门联合辖区城管、住建、交通、环保等部门,成立相对固定的渣土运输整治联合执法队伍。从即日起,每天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重中型货车、渣土车超限超载、闯红灯、超速、争道抢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不悬挂号牌、无证参运、撒漏等违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定期将查处的超限超载信息,通报各区(市)交通部门,主动督促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并对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业和驾驶员列入“黑名单”。

强化源头监管。狠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所有运输企业的货运车辆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立即责令恢复原状,确保重中型货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保持在99%以上。同时与企业责任人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对隐患突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多发的重点企业,联合交通、应急等部门,用好用足约谈通报、经济处罚、挂牌整改、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处罚措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狠抓重点场站管理,注重建筑工地、场站等源头隐患排查,摸清摸准辖区内建筑工地、货物集散地、货运站场状况,掌握施工时间、运输单位、运输车辆、驾驶人、运输路线等信息,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好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实行溯源管理。

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宣传曝光。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曝光力度。组织媒体随警作战,跟踪报道,对违法违规的车辆、所属运输企业、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坚决予以曝光。用好用足举报奖励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渣土车、大货车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社会全面参与的强大声势。加强重点群体针对性教育,深入运输企业、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召开大货车、渣土车驾驶人教育会,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法律政策宣讲、发放资料等方式,讲明公安交警的工作措施,讲明违规违法带来的后果,进一步提升运输企业及大货车、渣土车驾驶人的环保意识,促使他们积极配合,自重自律。

城阳:联合执法行动 22起大货违法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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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2月15日晚,城阳公安交警大队联动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等单位,结合“秋冬季交通安全百日会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在城阳区联合执法行动,严查大货车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21时许,一辆鲁L58709牌号重型半挂大货车涉嫌超载被依法查获。经称重,核载49吨,实载103.42吨,超载100%以上,被依法卸载至违法消失。据了解,驾驶员马某35岁系即墨区人,据称其从即墨拉货开车送往城阳区。马某被依法处以驾驶证记6分,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21时许,一辆鲁UQ3393牌号重型半挂大货车涉嫌超载被依法查获。经称重,核载40吨,实载72.2吨,超载50%以上,被依法卸载至违法消失。据了解,驾驶员于某38岁系莱阳人,据称其从即墨拉沙开车送往城阳区。于某被依法处以驾驶证记6分,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21时30分,一辆鲁UN8009牌号自卸大货车涉嫌无放大号被依法查获。被依法下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据了解,驾驶员王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此次行动城阳公安交警大队在辖区春阳路、明阳路、双元路设置岗位,共查处各类重中型大货车违法行为22起,其中,大货车超载违法行为8起,冒黑烟5起,放大号不清4起、故意遮挡号牌1起、闯禁行路段4起。

超载厢货遇交警,高速口逆行疯狂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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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2月15日下午15点半,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三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大场收费站执勤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准备驶离收费站的过程中,突然调转车头原路折返,吓得后方车辆纷纷鸣笛示意,为防止引发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发现这一幕后立即驾驶警车上前拦截。

最终,该货车在高速公路匝道口被成功拦截住,执勤民警将驾驶员解某控制住后,遂将其带至执法站接受调查。经过反复追问后,驾驶员解某承认所驾驶车辆多拉载2吨多货物,因担心被交警查处后受到处罚,心慌之下,便驾驶车辆逆行折返,结果车辆行驶至匝道口准备再次调转方向时被民警拦截住。

由于该轻型厢货车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驶,严重违反交通规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相关规定,驾驶员解某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满12分,并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件,待学习考试合格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同时,解某因所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内,另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李沧:严查大货车闯禁行和超载

15日晚,李沧交警在辖区开展大货整治集中行动,期间查获违法货车20多起,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闯禁行和超载两个方面。

文昌路为大货禁行路段,禁行时间为晚8点至早8点,虽然路口有明显的禁行标志牌,却仍有不少大货车图方便抄近道违反禁行标志。当晚8点30分许,一辆鲁UT19**重型货车沿文昌路北向南行驶被交警查获;随后8点50分,一辆鲁UD11**重型货车同样路线行驶被交警拦下;9点30分,一辆陕A966**重型货车在文昌路被交警拦下,三辆重型货车均因违反禁行标志,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当晚,李沧交警在金水路、瑞金路、重庆中路、九水汉川路等路段查获不同程度涉嫌超载货车,目前超载车辆均已被查扣至停车场,过磅称重后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交通法规,超载30%以下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扣车的处罚;超载30%以上不足50%的,将被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扣车的处罚;超载50%以上不足100%的,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6分,扣车的处罚;超载100%以上,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扣车的严惩。

除了违反禁行标志和超载两项违法,还有一些货车存在发光条破损、轮胎磨损严重等安全隐患。冬季昼夜温差大,雾天多发,李沧交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注意提前检查车况和灯光,谨慎驾驶,安全驾驶!

崂山:自作聪明反被查 5辆大货因号牌不清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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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5日夜间至16日凌晨,崂山交警大队开展大货车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王哥庄中队设卡夜查,经一夜连续作战,共8辆违法车辆因超载、号牌不清被处罚。

2020年12月15日20时30分至次日凌晨1时许,崂山交警大队王哥庄中队出动警力8人,警车2辆,在王沙公路东泰小学设卡,20时30分许,两辆大货车趁夜色驶来,见前方有交警夜查,试图减速躲避,被“火眼金睛”的交警上前查处,当车辆靠近时,执勤交警立马识破了司机的“小聪明”,该车尾部车牌被厚厚的尘土掩盖,已经完全看不到车号,而这一自作聪明的举动最终给自己带来了罚款的处罚。据悉,经过一夜的严密排查,共有5辆大货因号牌不清受到处罚,另外,3辆心存侥幸的违法大货也被处罚。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 信网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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