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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12 15:56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于晓
· 责编 ·
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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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大代表聂玉娟:加强对物业使用业主信息监管

信网1月12日讯 小区大门加装门禁和人脸识别系统,避免外来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小区,这原本是加强住宅小区安全防护的好事。可这些被物业收集的业主个人信息能否被保护好?这成了市民关注的新问题。在2021年的青岛两会上,青岛市人大代表、胶州中心医院护理部主管护师聂玉娟就对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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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聂玉娟

“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的情况下,不少小区都说是为了加强防控才要加装门禁的,也借此收集了业主的多项个人信息。可收集个人信息这种事情单凭物业的一纸通知,大家就都要遵守吗?”聂玉娟通过一些小区业主了解到,很多时候物业并没有征集大家的意见,只是在张贴了纸质通知后就要求业主带好手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材料到物业登记;如果业主不同意登记,则会被小区保安限制进出。

严控人员进出是好事,可强制推行的方式触碰了被采集者的敏感神经,而信息的不透明、不对称更加剧了人们对信息泄露的担忧。“个人信息被录入了物业的电脑系统,这些信息将会被如何管理、如何保护和如何合理使用,大家都不得而知。还有一些住宅小区采集了业主信息后,却没有严格执行门禁管理,还是会出现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或者尾随其他业主进入小区的情况。”聂玉娟认为,2020年10月实施的新版《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在收集个人信息方面有了新的明确规定,要求在收集人脸、指纹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这是政府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释放的一个强烈信号。”

基于此,聂玉娟认为物业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对物业公司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管。物业公司也应将日常财务收支情况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公示,在购置涉及小区公共安全的电子设备时,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且随机抽取业主代表参与竞标全过程,尊重广大业主的意愿。如果物业确有需要收集业主个人信息前,必须提前出具相关的上级文件、通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写明信息使用范围和目的,证明采集信息的必要性,最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收集后,应定期向广大业主公开已收集的业主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日常管理情况。同时,业主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或不提供个人信息的自由,在业主明确拒绝提供个人信息时,物业也不能以此限制本小区业主的出入或强制业主办理升级人脸识别门禁。 信网首席记者 于晓

[来源:信网 编辑: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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