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13日讯(通讯员 李先平 韩通科 记者 陈璐)2月10日晚,交警李沧大队四流中路中队在湘潭路南渠检查站附近设岗夜查。22:30左右,一辆鲁B21***的白色suv车辆沿湘潭路南向北行驶到检查站附近,在例行检查时驾驶员李某某被发现有酒驾嫌疑。
经查,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已属于酒后驾驶。现场,李某某很痛快地承认了自己喝酒,只是义愤填膺的给自己一位朋友打电话好生埋怨,称“都是你让我去找你,你叫着代驾了,我没叫到,被查着了!”
原来,李某某本在吃饭喝酒,期间接到朋友的电话,让他去找找朋友,结果在路上就遇到了交警查车。李某某将因酒后驾驶被处以罚款一千元,记12分,暂扣驾证六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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