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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费近1400万装修的公寓要回购 美科新能源只愿赔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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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受访者)

信网6月27日讯(记者 赵宝辉)青岛市民林先生在苏州经营一家公寓管理公司,2021年时经朋友推荐,租下美科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的一处员工宿舍楼,并签署12年的租赁协议。时间仅过一年多,美科以“政府回购”为由要求搬迁,这让林先生感到意外,花了1395.41万的装修费用,产权方仅赔偿600万,并且拒绝出具完整的装修评估报告,“一半的金额还不到!”连先生告诉信网(0532-80889431)。产权方美科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则回应称,将会向上级领导反映,重新协商价格。

花费近1400万装修承租公寓

青岛市民林先生在苏州打拼多年,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意识到做短租公寓效益不错,便想租下一处合适的房子作为公寓来经营。去年,林先生经朋友得知,美科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在吴江区的一栋宿舍楼处于闲置状态。实地勘查后,他认为这栋宿舍楼很适合,便于去年2月5日同对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我们本着长期经营目的租下的,所以一下子签了12年。”合同约定,租金每三年为一个周期,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租金为145万元。第四年至第六年的租金将在上一租金期的基础上递增10%;即每年租金人民币159.5万元。第七年至第九年的租金,将在上一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即每年租金人民币175.45万元。以此类推,直至2033年2月4日合同日结束后截止。

“毛坯房太简陋了,得重新翻新。” 合同签订完后,林先生带领工人开始长达半年的装修,从地板到墙皮、从电路到消防、从居住间到卫生间,室内室外重新进行了装修,总共花费了将近1400万元,“整栋宿舍楼面积8872.35平方米,单墙皮我们就拆了两万多平方,耗费了大量精力和物力。”

产权方仅赔偿600万

一切准备就绪后,林先生将这栋公寓整租给一家企业作为宿舍楼使用。可在去年11月30日这天,一封告知函打破了平静。

林先生说,美科发来了一则《告知函》,当中提到,厂区因涉及回购,场地已由政府收回,要求尽快搬离场地,“提前也不跟我们说,现在都开始经营才告诉我们!”美科此举使林先生措手不及,他认为,既然让他们搬走,产权方应当如数赔偿装修费用。

由于事发突然,林先生对于赔偿一事曾多次找到美科协商赔偿事宜,但始终“无功而返”。“美科只肯赔600万,还说政府就给了这么多钱,这怎么可能?装修一直是我在盯着,我能不清楚成本?”林先生还透露,美科实际上已经跟有关部门签了赔偿协议,但美科却一直是藏着掖着不出具,“有一次只让我们看了其中两页,但根据页码标识来看整个协议实际上是20页。”

信网了解到,林先生已将美科起诉至法院,目前正处于调解阶段。

美科将重新协商赔偿价格

对于林先生反映的问题,信网联系到了美科公司采购部经理。在他看来,装修查验报告是吴江区经济发展局所给出,赔偿额应以查验报告为准,“现在已经让你们看了这两页报告了,赔偿额度一共是530万。据我所知,还有90万的报告你们还没看到,总共也就是600多万。”当信网提出想要看一下装修查验报告时,遭到对方拒绝,“我本人不插手这件事,报告我这里也没有。我再向公司申请一下,反映反映这件事儿,看看能不能在价格上继续协商。”

林先生对于美科方面的说法并不认可,他认为美科给出的评估报告并不完整,与实际装修情况相比,存在800万元左右的差额。在装修列表中,有大量的漏项没有统计。“涂料、防水、浴霸等等都没有在评估报告中体现。”

回购办建议通过法院调取评估报告

针对此事,吴江区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政府方面给出的价格要比600万高得多。“具体多少我这边是不方便透露的,主要原因还是我们与美科签了保密协议。”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当初建议林先生走司法途径解决,最主要原因还是出于对双方合法利益保护的目的。“我们准备分三次给付对方,已经付了45%。如果不走司法途径,很难认定存在纠纷,所以可能会使承租人利益受损。当你起诉对方以后,我们在付款的时候会再次慎重考虑承租人利益,避免美科跑路。”

工作人员还表示,“开庭前,林先生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我们提供评估报告,我们会配合法院从而作为证据提供,这样具体赔偿金额就一目了然了。”

林先生最终能否顺利拿到损失款项,信网会持续关注此事。

[来源:信网 编辑: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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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6/27 17:06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赵宝辉
· 责编 ·
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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