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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3月1日起免收氢能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

信网2月29日讯 日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科技厅三部门发布《关于对氢能车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我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积极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鼓励氢能车辆开展跨区运营。(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陈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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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2/29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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