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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服务小区物业砍伐树木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需业主同意

信网3月27日讯 3月27日,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副局长殷保家做客《行风在线》节目,围绕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

访谈中,有市民提问“青岛金华路62号小区的物业把绿化地和十五六年的大树都砍了,到现在也没解决。”

殷保家回复:“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绿化的管理主体,破坏绿化的做法是不应该的,如果说为了改善服务,来增添一些设施,那需要有正规的手续:要经过业委会同意;到审批部门去审批,审批通过之后才能进行砍伐。但是,如果没有经过部门审批来进行砍伐,这种做法显然是违法行为。市园林和林业局作为园林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区园林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来加强指导,要求物业在春季时期进行恢复树木,同时对于处罚行为,我们也会协同执法部门来进行处理。”(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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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27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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