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27日讯 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青宝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因允许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等,被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处罚。
2025年3月27日,黄岛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青岛青宝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在区滨海大道路2000号内(星光岛金球路)215-15、16、17号户设置的黄岛青宝星光儿科诊所检查时发现,该单位2025年3月26日为3名患儿进行了直肠滴注,执业注册护士王某某当天休息,进行直肠滴注操作的护士邵某执业地点未变更至该诊所。 经初步调查,该单位涉嫌允许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违反《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对青岛青宝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处以警告。
同日,黄岛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黄岛青宝星光儿科诊所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有灵芙清宫御肤中药乳膏(生产企业:山东康嘉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802),提供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中缺少铅、砷、汞的测定,不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2018)表G.1、《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该产品涉嫌卫生安全评价项目不全。 经初步审查,该单位经营的灵芙清宫御肤中药乳膏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对青岛青宝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处以3000元罚款。此外,黄岛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检查还发现,黄岛青宝星光儿科诊所治疗室黄色垃圾桶内有感染性医疗废物,操作台上利器盒内有损伤性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只登记有两次处置登记,日期为2025年1月15日、3月21日,种类为损伤性,未见感染性医疗废物登记记录。青岛青宝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对青岛青宝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处以警告。
企查查显示,青岛青宝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13日,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原开发区庐山路164号1-2层),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公司分支机构青岛青宝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星光岛诊所分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成立。(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