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翻新旧房子,李先生从京东平台的家莱宝官方旗舰店购买了4套铝合金室内门,可到手后却发现这些门搬起来轻飘飘的,不像铝合金门应有的标准。李先生想让商家提供商品对应的执行标准和检测报告,商家未能提供。京东平台7次介入协商,均认定商家无责任,无法为他退还货款。无奈之下,李先生诉至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李先生在京东商城平台“家莱宝官方旗舰店”购买了4套铝合金室内门,订单总价3650元,包括商品价款3600元以及短途运费50元。商家在商品页面及与李先生的沟通中均承诺,每套门重约25kg。然而,李先生收货后发现,这些门的实际重量远低于此标准。
面对重量“缩水”的铝合金门,李先生多次与商家协商退货退款,但均遭拒绝。商家以商品为定制产品、页面标注“定制商品不退不换”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无奈之下,李先生将商家佛山市起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经法院现场勘验,对案涉4套门进行称重,显示该门单套净重约20.20kg,带包装重约21.40kg,与商家承诺的25kg相差约4.8kg,远超一般人对于重量误差的认识范围。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本案中,商家交付的铝合金门重量不符合约定,即质量不符合约定,李先生主张退货退款并由商家承担运费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商家主张的“定制商品不退不换”,法院认为,无论是否为定制产品,出卖人均应按照约定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本案中,交付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是退货退款的原因,故商家的抗辩主张不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李先生与佛山市起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商家退还李先生货款3600元及运费损失50元,并承担退货运费。同时,驳回李先生对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平台提供者经查询并非京东世纪公司,原告起诉被告京东世纪公司主体不适格。文/赵彦阅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