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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起火后续进展:碧桂园物业与商户达成初步赔偿意向

信网6月11日讯 此前,信网(0532—80889431)报道了青岛招商碧桂园・依云四季商铺起火一事,(详见《青岛碧桂园依云四季商铺起火 物业关闭水阀致消防栓没水》)。信网获悉,在市北区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与湖清路社区居委会协调下,6月9日12时左右,青岛招商碧桂园·依云四季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人尹先生与商铺经营者李女士取得联系,据李女士介绍,双方将就商铺火灾赔偿事宜达成私下和解协议,初步协商金额为3万元。同日14时左右,市北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要求双方将协议完善后提交至消防部门,作为结案申请材料。

回顾6月1日晚的事故,李女士经营的美食店铺因商用电磁炉油温过热引发火灾,因楼上商铺装修,物业排出了管路内的水,导致消防栓和喷淋装置无水可用,火势持续近两小时才被控制。这场火灾致使店铺内价值超20万元的设备、物品及装修被毁。

青岛招商碧桂园·依云四季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人尹先生介绍,“此前因一家商户开展消防改造施工,物业配合排出了对应水管内的水,导致消防设施无水可用。该商户已向物业提交完整装修手续,并完成消防改造相关报备。目前消防部门已介入,物业正按要求在3-5天内督促商户完成整改,同时联系消防维保单位对受损消防管路进行排查修复,全力推进供水问题解决。”尹先生强调,300平方米以内的装修属于自主担责范畴,消防部门没有强制要求物业额外报备。后续物业还将组织维保单位对消防设施全面复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消防栓等设备正常运行。

尹先生此前曾表示,关于赔偿问题,需待官方火情报告出具后划分责任并协商解决方案。据李女士介绍,“目前,将与物业就商铺火灾赔偿事宜达成私下和解,初步协商金额为3万元。3万元赔偿虽无法完全弥补损失,但我希望能尽快装修,把店重新开起来。”

信网查询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除了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外,其他建设工程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基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3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或建设工程不强制进行消防备案‌。尽管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不需要消防备案,但建设单位仍然需要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遵守相关消防法规和标准。对于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则需要根据具体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郭慧敏)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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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11 10:26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郭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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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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