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25日讯 近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长沙分行因多项违规行为,分别被监管部门处罚。
甬银罚决字〔2025〕10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62万元。鹿某(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个人金融与财富管理部、 消费金融与信用卡部、 网络金融部(合署)总经理)对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行 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1万元。虞某燕(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1万元。
湘银罚决字〔2025〕7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相关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未采取有效的防范网络侵入的技术措施。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1.2元,罚款67万元。崔某(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被罚款3.9万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