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2日讯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八十三分公司因提供给顾客食用的粥品中出现异物被处罚。经查询,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八十三分公司是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世纪金源购物中心的海底捞门店。
经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举报人一行4个大人1个小孩,5月1日晚上19时25分到店,19点52分孩子父亲去粥桶盛粥,返回就餐后,由其中一个大人喂小孩食用,发现碗中有一小块陶瓷碎片,便挑拣出来。当晚值班经理向顾客道歉,免单447元,并补偿一张1000元储值卡。又查,举报人反映的粥由当事人免费提供,在小料台自助盛取,未有专用于生产经营的工具和设备。5月1日晚上6点至10点,累计就餐人数约为400余人,除了该工单外,没有接到其他投诉和发现其他问题。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八十三分公司表示排查了粥品熬制和打粥的过程都是按照标准的,涉案食品方面是没问题的,就举报人反映碗里出现陶瓷碎片,大概率是料台小碗,可能是其他顾客拿的时候磕碰导致,出现问题店里后也对所有餐用具进行了筛选,对于不完整的餐用具进行了废弃处理。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八十三分公司违法的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为零,且上述行为系初次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八十三分公司处以500元罚款。
企查查显示,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6日,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盛吉街13号院3号楼四层408室,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另据关联信息显示,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十六分公司在6月20日,因未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予以劝阻,被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警告并罚款5100元。(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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