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7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7月3日集中公示一批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及其下属贵阳中西支行、贵阳瑞金南路支行(原贵阳东山支行)因多项违规行为被处罚,罚款总额达12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或罚款。
贵金罚决字〔2025〕45、46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展期不合规、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受托支付不合规。贵州金融监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共计处以60万元罚款。贵金罚决字〔2025〕43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吴奇(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信贷与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对展期不合规、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贵州金融监管局对其处以警告。夏哈林(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对受托支付不合规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贵州金融监管局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贵金罚决字〔2025〕47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西支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违规为无真实应收账款借款人办理虚假国内保理。贵州金融监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西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贵金罚决字〔2025〕42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陈韦辰(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西支行行长助理)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贵州金融监管局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贵金罚决字〔2025〕48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瑞金南路支行(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信贷资金被挪用。贵州金融监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瑞金南路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贵金罚决字〔2025〕41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程曦(时任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副行长)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贵州金融监管局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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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6月27日公示的两则处罚信息涉及工商银行贵阳黑马支行、工商银行贵阳乌当支行。贵金罚决字〔2025〕39-40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黑马支行存在虚增小微企业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贵州金融监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黑马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对赵青(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黑马支行行长)处以5万元罚款。
贵金罚决字〔2025〕37-38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存在违规为无真实应收账款借款人办理虚假国内保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贵州金融监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对吴昊(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行长助理)处以5万元罚款。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