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21日讯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对夏津冷磐植物油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件源于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对“启记”花生油外包装涉嫌侵权的投诉举报。
2025年4月16日,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的案件线索: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举报夏津冷磐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启记”花生油包装装潢及商标涉嫌侵权。次日,执法人员对夏津冷磐植物油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抽取5升装“启记”花生油和2.5升装“凤临门TM”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样品送检。检验结果显示产品符合标准,但企业未能提供相关生产销售记录和原料进货查验记录。
2025年5月13日,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投诉举报书》,指控“启记”花生油使用近似商标。经调查,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两者商标存在显著差异,不构成侵权,不予立案。
调查过程中,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夏津冷磐植物油有限公司存在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标签不规范等问题。最终,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夏津冷磐植物油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404.55元;没收剩余产品72桶;罚款30000元,合计罚没34404.55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