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22日讯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示一则处罚信息,北京公采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被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经查,北京公采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中国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合作联盟的名义组织2022(第七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联盟主任年会,并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星震同源数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标明“合作内容及价格”中“乙方(北京公采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甲方参与行业评选”,上述两家企业都获得“2022(第七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联盟主任年会“十佳品牌”奖项。北京公采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合作协议收费15万元,与星震同源数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收费3万元,共计18万元。合作协议收取费用包括参加会议论坛,宣传展示企业形象、参与评选、参会人员住宿和餐费、场地使用费等。北京公采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织的中国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合作联盟已经整改。
北京公采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织企业参加评选,因收取费用没有单列支,无法确定收取评选费用的具体数额。北京公采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收费为市场调节价,基数难以准确公允界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本规定中以违法所得计算罚款数额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因此认定北京公采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北京公采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10000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