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26日讯 近期有市民通过青岛市政府信箱咨询青年人才购房券有效期问题:在此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0日)之后是否会有下一年度的购房券政策持续发放? 如果下一年度暂未有相关规划,可否在此截止日期之前领取购房券,但在截止日期后买房并使用购房券?购房券领取后的可使用有效期是多少?
经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落实, 根据《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青建房字〔2024〕43号)规定,“购房人使用购房券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须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期间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逾期购房券自动作废”。即2025年11月10日前,须完成青年人才购房券的申领并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逾期购房券自动作废。目前暂未有延续实施青年人才购房券政策的计划安排,建议市民及时关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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