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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可换学籍灵活 青岛技工教育新政助力大学生“边工边学”

信网9月5日讯 为深化技工教育改革,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近日正式印发《青岛市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青岛市技工院校非全日制教育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两项新规聚焦非全日制技工教育规范化、弹性化发展,为企业职工、高校未就业大学生技能成长提供制度保障,助力打造新时代工匠之城。

在《青岛市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首次明确非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标准,突破传统全日制教育限制,允许学生根据工作和生活实际,采取“工学交替”“半工半读”等灵活学习形式。规定强调说明,学籍注册时间要统一,每年分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新生学籍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30日,秋季新生学籍注册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和全日制学生的注册时间统一;并且要多元注册范围,将有提升技能和稳定就业愿望企事业单位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员工,以及毕业年度的应届和已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列入学籍注册范围,为在职人员和大学生的技能提升提供路径和政策依据,特别是将大学生技师班的实践内容上升到制度层面;在“双证书”制度中,非全日制学生毕业需同时取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和本专业职业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抵学分;质量监控需要严格把关,建立“学校+企业+学生”三方评价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定期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非全日制教学质量须达到全日制标准,实训设备、师资力量纳入动态评估。

而在《青岛市技工院校非全日制教育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中,创新实施“累计学分+弹性学制”模式,学生可通过课程学习、技能竞赛、社会实践、发明创造等多途径获得学分,累计达标即可申请毕业。

亮点包括学分互认机制,学生获得职业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已通过同一层次及高一层次国家认可的学历教育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避免重复培训;同时模块化课程设计,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支持个性化学习路径;并设立学分奖励认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大赛和发明创新竞赛,获得名次可奖励学分,计入总学分,并可代替相应课程学分。

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陆昕浩介绍,两项新规是落实“技能青岛”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破解传统学籍和学分管理对非全日制学生的限制,提供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以及大学生学习提升技能的弹性机制,满足智能制造、现代服务等领域对复合型技能人才的需求。

青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学俊表示,“近年来,我们以新型学徒制为纽带,以技工院校校企合作为支点,构建起‘政府主导、校企双元、产教共生’的技能培养生态体系。近期,我们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非全日制技工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了技工教育与产业需求的紧密结合,帮助企业全面提升技能人才的能力水平,拓宽大学生技能就业路径。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技工院校的指导与监督,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塑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社会环境,为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记者 李如艺)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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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05 14:18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李如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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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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