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8日讯 近日,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枣园路分公司因销售的“熟普洱茶饼”标签未标注质量等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98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兴市监处罚〔2025〕3286号)显示,2025年2月4日,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枣园路分公司从普洱新华国茶有限公司购进20饼“熟普洱茶饼”,进价每饼19.9元,售价每饼39.9元。截至2025年6月28日,这批茶叶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达798元。执法人员发现,该茶叶执行标准为GB/T22111,要求标签应清晰标注质量等级等信息,而该商品标签却缺失这一关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食品标签必须真实、清晰,包含质量等级等必要信息,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枣园路分公司未能遵守这一规定。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9月3日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798元,总计罚没金额1298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