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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索赔“2亿+会开车的机器人” 法院驳回诉求并免除百万诉讼费

判决书。 (来源:社交平台)

信网9月11日讯  近日,一份法院的公开判决在社交平台上引发关注和热议——原告提出了2亿元赔偿和一个会开车的机器人这两项诉讼请求。有网友直言“这个诉讼请求太离谱”,也有网友认为原告的代理律师不靠谱。信网(热线0532-80889431)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到了这一案件,从一审、二审到再审,原告田女士的诉讼请求始终没有变过,法院也一次次驳回了田女士的诉讼,同时也免除了她上百万的诉讼费。

八旬老太诉讼请求多次被驳回

案件的起因是原告田女士的儿子去世。

2020年9月,田女士的儿子因腹主动脉瘤先兆破裂,紧急入住宣武医院。在接受了“腹主动脉瘤切除+人工血管移植术”后,田女士的儿子仍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认定的死因是“低血容量休克”。

田女士对儿子的死亡及尸体状态提出质疑,称在她见到儿子的尸体时,尸体上存在手术前没有的伤痕。2021年,田女士以宣武医院存在诊疗过失为由提起诉讼,除了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亿元,还特别提出要医院赔偿“一个会开车的机器人”,同时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

在法庭上,田女士不认可宣武医院给出的死亡原因,也多次拒绝尸检,法院委托的多家鉴定机构均以“无法确定死亡原因,无法评价诊疗过错及因果关系”为由退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需举证“医院有过错且过错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田女士拒绝尸检导致关键事实无法查明,未完成举证责任,遂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同时,考虑到田女士丈夫及儿子均已过世、年龄大没有劳动能力的实际情况,法院应其申请免除了104.18万元的案件受理费。

田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再次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之后,田女士还申请了再审,北京高院经审查认为田女士的再审申请不符合法定情形,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网友评论。 (来源:社交平台)

网友质疑诉讼请求太离谱

虽然这一案件已经在两年前因高院驳回再审申请画上了句号,因为判决文书的公开,这一案件再次受到社会关注。

“委托了律师还提这种诉求,是律师不尽职吗?”“普通人诉 2亿得先交百万诉讼费,为啥她能免?” 社交平台上,网友的讨论集中在诉求合理性与律师是否尽职两大问题。

有网友直言“看不懂”:“索赔2亿已经够夸张了,还要机器人,律师写诉状的时候不觉得离谱吗?”也有网友猜测田女士的处境:“1942年出生的农村老人,可能对法律不懂,情绪又激动,但律师应该多引导啊。” 还有人对诉讼费减免提出疑问:“要是人人都这么诉,诉讼费都能免,岂不是乱套了?”

网友评论。 (来源:社交平台)

百万诉讼费被免除有法可依

据信网采访了解到,田女士的一审、二审代理律师为法律援助。

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刘乔乔律师介绍,法律援助律师由当地司法局指派,是不能随便拒绝案件代理的。

同时刘律师表示,无论是法援律师还是普通律师,律师接案后第一步会做“风险释明”:“如果是我,我会提醒当事人2亿索赔没有事实依据,‘机器人’不属于法定赔偿范围,拒绝尸检会导致举证不能。但如果当事人听不进去,坚持要写,律师不能强行修改。”

刘律师说,在民事诉讼中,律师有义务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但也应当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对于明显不合理的诉求,律师应尽到充分的解释说明责任:“要看律师有没有记录沟通过程,有没有收集病历、手术知情同意书等证据。在庭审中聚焦‘诊疗行为是否合规’,而不是纠结离谱诉求。”她补充,很多网友觉得“律师该拦住离谱诉求”,其实是混淆了“代理职责”和“决策权利”:“律师能提供建议,但不能替当事人做决定。”

除了诉求,网友还关心“百万诉讼费免除”一事。刘乔乔律师表示:“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明确,‘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可以申请免交诉讼费。田女士82岁无劳动能力,丈夫早逝、儿子离世,没有生活来源,完全符合免交条件,法院免除诉讼费,是依法办事,不是‘开绿灯’,反而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障,不能因为没钱,就剥夺老人维权的权利。哪怕老人诉求离谱,法院也得受理,这是保障诉权。但能不能赢,要看证据和法律规定,这是胜诉权。”(顾青青)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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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11 15:58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顾青青
· 责编 ·
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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