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15日讯 近日,上海生命树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未执行国家有关消毒规范、标准和规定,被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罚款1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第2120259226号)显示,上海生命树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毒规范、标准和规定,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消毒工作符合要求。而《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明确,对未履行消毒管理职责的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法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企查查显示,上海生命树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程勇,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555号A栋1-5楼、B栋1-7楼,由上海生命树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8月,上海生命树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被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罚。(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