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11月7日讯 “楼盘距离配套设施或标志性地段多少分钟”,房地产营销中曾经常见的“时间标距法”早被定义为违法,然而,保利青铁天珺·瑞海地(以下简称瑞海地)却仍在广告宣传中玩这个套路。近日,较真的市民在楼盘的售楼处发现此问题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信号新闻(0532-80889431)了解到,瑞海地已完成整改并组织人员学习了相关法规。
瑞海地是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住宅,位于市南区四川路上,是近期关注度较高的项目之一。项目由央企、国企联合操盘,又是市南区的海景新楼盘,吸引了不少客户到访。市民王女士一直想在市南区购置海景房,近日便来到项目实地探访。
刚进售楼处,王女士就发现,现场电子屏上的宣传文案中,出现了好多用时间表达距离的内容。“距离青岛轮渡站约1min”“距离青岛火车站约11min”“距离金茂湾购物中心约5min”,王女士觉得,“这些时间既没说清是哪种出行方式,也没提路况条件,很容易让购房者对实际情况产生误解。”
王女士反映的问题,并非吹毛求疵。《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二项也作出了类似规定。
近年来,有关部门对此类违法宣传严格监管,青岛已有多个楼盘项目因此被罚。比如,2021年,青岛大汉隆城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胶州市天聚华府项目宣传中,使用“5分钟车程直达胶州北站”等表述,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400元。2022年,青岛恒翔永基置业有限公司在恒翔凤凰玫瑰墅项目宣传中使用“到瑞华中学5分钟车程”的表述,被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6万元。
“不能用时间代替距离,这在房地产业内不能说是无人不晓,也至少是业内常识。”青岛一家地产公司营销负责人告诉信号新闻,“瑞海地这次犯了个低级错误,错误虽不大,但丢人。”
针对王女士反映的情况,瑞海地表示,收到反馈后,项目方已组织营销、宣传等部门的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规,认识到了此前宣传表述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我们已完成电子显示屏、宣传物料等所有渠道的整改,不再使用时间表述项目位置,改为‘距金茂湾购物中心约0.3km’等合规方式展示配套信息。”
对此,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指出,房地产企业发布广告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涉及配套信息需采用明确距离、具体交通方式等表述,若提及规划中设施,还需注明“以实际建设为准”,避免因违规宣传承担法律责任。(信号新闻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戴慧慧]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