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日讯 近日,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因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及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审查不严,被厦门金融监管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调查审查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厦门金融监管局对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处以120万元罚款,并对两名责任人庄雅兰、周忠德给予警告处罚。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10日,董事长为陈俊斌。由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持股。该公司官网显示,公司旗下有“极速贷”、“生活贷”等金融产品。2025年11月11日发布的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合作机构信息公告显示,该公司委外催收合作公司有湖南昂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甲一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两心金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信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南世然科技有限公司。(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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