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4日讯 近日,山东高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力及员工管理缺失,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处以140万元罚款,多名高管也因相关责任受到警告及罚款处罚。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郝彬(时任高唐农商行董事长)、季文岗(时任高唐农商行行长)对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到位、员工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蒋庆鹏〔时任高唐农商行南镇支行行长(代为履职)、行长〕对员工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刘建峰〔时任高唐农商行鼓楼支行(代为履职)、顺达支行副行长、营销副行长〕对员工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警告并罚款10万元;孙家利(时任高唐农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对贷款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高汉(时任高唐农商行合规部总经理、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对员工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山东高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法定代表人姜军,总部位于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目前有24家在业分级机构。山东高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是山东荣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7075%。(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