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18日讯 近日,福建水投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因在福清市辖区内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水表,被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福建水投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作为福清市辖区内供应生活饮用水的经营主体,负责居民日常用水保障。然而,该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使用的水表,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强制检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人员发现这些水表属于《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的器具,必须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并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15日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水表,开展水表轮换工作,并处以罚款9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福建水投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林金炼,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该公司由福建中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福建水投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职工总数500余人,主要负责福清市生产、销售原水、自来水、供水配套管网建设及维护等,在企业规模、主要经济指标、供水能力、供水水质和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位居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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