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2日讯 近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因价格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5.4万余元的罚款。
根据处罚决定书,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存在价格(含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若违反该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执法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面临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也指出,若当事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处以罚款54018.26元。处罚决定于2025年12月19日作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哄抬物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包括在服务中收取不合理费用、未明码标价或以其他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成立于1992年8月4日。是中信银行最早设立的一级分行之一。(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