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3日讯 近日,北京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八十分公司因菜品中混有异物被罚款500元。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该公司是一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海底捞火锅店。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9月4日,一名消费者在海鸿达(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八十分公司用餐时,发现所点菜品鞭炮笋中混有异物——一段渔网线。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承认这一事实。据调查,鞭炮笋为整袋进货(500克/袋,进价8.875元/袋),经解冻、清洗后分份销售。当日,该菜品以8元/半份(100克)的价格售出半份,货值金额8元,发现异物后未收取费用,公司无违法所得。该公司解释,渔网线可能是清洗环节未仔细挑拣,导致原辅料中残留异物一同售出;同时,该产品采用渔网绳索养殖,异物可能在采摘时带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15日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元。(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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