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5日讯 近日,湖南省资兴市第二中学因隐瞒国有资产出租收入2万元,被资兴市财政局处以3000元罚款,并责令整改。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8月25日,资兴市第二中学与个体经营者李某某签订校园超市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20日。经查,原始合同承包金额为8万元,但学校在2023年10月10日的会议中,基于副校长黄常林提出的“租金收入是否会被国库收回”的顾虑,决定将合同金额改为6万元,剩余2万元则由学校告知租赁方存入教育基金会,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这一操作直接导致2万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上缴国库,形成隐瞒事实。
资兴市财政局责令资兴市第二中学立即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将应缴未缴的2万元国有资产收入上缴市财政,同时对该校处以3000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资兴市第二中学位于资兴市州门司镇境内,是一所具有山区特色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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