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6日讯 近日,青海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格尔木分公司因违规寄递禁寄物品电动车蓄电池,被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邮政管理局责令停业整顿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1月14日,青海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格尔木分公司所属格尔木市建兴巷泰山路网点,从海西州格尔木市向黄南州同仁市寄递了两块电动车蓄电池,运单号分别为SF1110852336318及SF2064312118849(子母件)。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车蓄电池属于禁止寄递物品,此行为违反了快递行业安全管理规范。海西州邮政管理局责令青海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格尔木分公司停业整顿3日。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青海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格尔木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负责人为王海瑞,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迎宾路57号机务单身楼1#2#门面房。
2021年,青海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格尔木分公司曾因寄递物中含锂电池被甘肃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处罚1200元。2021年11月26日20时47分,兰州中川国际机场货运部安检站值班经理张杰报警称:在机场货运1号通道检查兰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发一单(运单号:SF1138****33023)由兰州至杭州的货物中查出防爆应急灯(内含锂电池)一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接警后,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查看后,发现该件货物中确有含锂电池的防爆应急灯一个。(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